“留活口。”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突厥军队看到自己统帅倒地,纷纷转身撤退,军旗都不要了,散落一地。花沉亭也不急切的去追击,命令大军收拾战场打道回营。
只要是打仗都会受伤,一回到军营花沉亭就先让军营替伤员包扎伤口,并且让军医先替布和包扎伤口。
“你胳膊没事吧。”进了军帐,花沉亭看到思文的胳膊殷红一片。
“没事,一会去包一下。”思文看了一下胳膊,走过去坐下说道:“经过这次一战,阿史那德应该暂时不敢再轻易再派兵前来了。”
花沉亭在卸甲,思文看了一眼上前道:“你知道咱们捉的那个人是谁吗?”
“谁啊?不是突厥的大将吗?”花沉亭摘了头盔放在一旁。
思文摇头:“是阿史那德的小儿子,而且还很器重。”
“是吗?那咱们可得好好对待了。”花沉亭眼神闪了闪笑了起来。
在军帐里谈论接下来的事宜,一直到外面的守卫喊吃饭了两人才扔下地图准备吃饭。思文看了一眼胳膊想起伤口还未包扎,便先去找军医包扎伤口。
军医的帐下都是受伤的士兵,思文走进去看了看忙前忙后的军医,摆摆手道:“算了,我先回帐了,等空了再来。”
军医身上满身是血,略微疲惫道:“一会我让小徒过去帮军师包扎。”
思文想想也行,点头走了。
回了军帐,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听门口有声音,好似是军医的徒弟,思文让放人进来就坐下将胳膊搭在椅子上,另一只拿着信札在看。
胳膊上的伤被上了药,有微微的灼烧感,思文一直都没注意,直到胳膊被缠上纱布,她才回头去看,这不看还看,这一看吓的立马丢下手上的信札站了起来。
“夫、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