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我看到了,真有个人插在池子里,笔直笔直的。就是到现在都不动弹,会不会是晕过去了?”就在卞城王犹豫要不要跟儿子来一场关于能不能吵醒屋里人的辩论时,毕娴两只小爪子对着拍了拍,一脸兴奋地指向投影的左上角。
孟坡摸的动作很轻,毕娴根本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摸了爪,也不知道妻奴爹因为这件事拍了孟坡一下。
“是吗?”
顺着毕娴小爪子指的方向看去,卞城王看了很久,终于看到了水里隐约透出一双布鞋的鞋底:“好吧,我好像知道是谁了。”
“是谁啊?”凭鞋底都能认出来?
“一个全仙界都知道的人,性子非常耿直,几百年前就有他的故事。据说,他被主上扔到池子里之后,主上没说让他起来,他就真的没起来。看这架势,估计人家早就忘记自己有这么个属下了。”
“几百年?爹,你确定?”
“确定,这家伙是唯一一个不去灵山,非要在仙界落脚的苦行僧,全仙界只有这货的鞋底破成那样。”
“……我还以为是泡坏的。对了,他的法号是什么?”
“法号就是耿直。”
“……”啊?
“圣人啊噗噜噗噜……”冥哲槐还在池子里扑腾,声音一次比一次高。他可不像耿直那么耿直,但金大腿不开口他也不敢自己主动爬出来,只好假装溺水,试探金大腿的态度。
“行了,滚回来!”
“好咧!”冥哲槐立刻屁颠屁颠地从池子里爬了出来,顺路把耿直也拖了出去。
同情?不存在的。只是想多找个挡箭牌而已。
“嗯?这是谁?”变调的声音都掩盖不了那人的疑惑,果然,耿直早就被忘记了。
话说回来,也不奇怪对方第一眼没有认出来,现在的耿直浑身金灿灿的,就像是刷了一层金漆一般,第一眼看过去不像是苦行僧,反而像是十八铜人。
“贫僧耿直。”
“耿直?听起来有点耳熟……算了,一起下去吧,一群不中用的家伙。”那人一挥手,耿直就无比耿直地退下了,退的时候那叫一个干净利落,顺带还拖走了磨磨蹭蹭的冥哲槐。
想挣扎却又怕金大腿嫌弃的冥哲槐:“……”
金大腿:“嘶……”这熟悉的肝疼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