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说?”郁臻瞥他一眼,作势要走:“不说算了,我走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乞丐连忙拉住郁臻的衣角,低声道:“我说。”
郁臻转过身,挑着眉毛:“说吧。”
“我……去的那个公司倒闭了,加上我水土不服,脸烂了,所以没人肯要我。”他说。
他本来跟着那个老板好好地,虽然金镯没要回来,但他毕竟实力摆在那儿,老板也不舍得让他走,也就罚了几天工资,没想到第二天那个老板公司就黄了,钱也没捞着,就那么一身西服和皮鞋。
行吧,黄就黄吧,可他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还得去找别的工作糊口。
从那之后,他干的每一家店,大到保镖,小到给人刷盘子,只要他在,第二天指定黄。
再加上那一脸脓包,更是让人退避三舍。
谁敢要啊?
谁要了谁就破产!
郁臻看着他的脸,有些惋惜。
好好的帅哥,怎么说破相就破相了。
不知道能不能养回来。
他之前那小模样还挺招人稀罕。
“你叫什么名字?”郁臻问。
“阿柳。”他顿了顿,别过脸,小声的又补充一句:“你也可以叫我小官儿。”
郁臻哦了一声,又问:“你没父母亲人吗?”
“没有。”
郁臻又哦了一声:“行吧,啥也没有,你也不肯去警察局,反正你现在的意思就是要赖上我了呗。”
阿柳没吭声。
算是默认了。
郁臻见他那死皮赖脸的样儿,又好气,又好笑。
可仔细一想,捡回去也不是什么坏事儿,顶多的是多张嘴多双筷子,他可以给自己干活儿,还可以看家,照顾墨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