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说?”郁臻瞥他一眼,作势要走:“不说算了,我走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乞丐连忙拉住郁臻的衣角,低声道:“我说。”

郁臻转过身,挑着眉毛:“说吧。”

“我……去的那个公司倒闭了,加上我水土不服,脸烂了,所以没人肯要我。”他说。

他本来跟着那个老板好好地,虽然金镯没要回来,但他毕竟实力摆在那儿,老板也不舍得让他走,也就罚了几天工资,没想到第二天那个老板公司就黄了,钱也没捞着,就那么一身西服和皮鞋。

行吧,黄就黄吧,可他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还得去找别的工作糊口。

从那之后,他干的每一家店,大到保镖,小到给人刷盘子,只要他在,第二天指定黄。

再加上那一脸脓包,更是让人退避三舍。

谁敢要啊?

谁要了谁就破产!

郁臻看着他的脸,有些惋惜。

好好的帅哥,怎么说破相就破相了。

不知道能不能养回来。

他之前那小模样还挺招人稀罕。

“你叫什么名字?”郁臻问。

“阿柳。”他顿了顿,别过脸,小声的又补充一句:“你也可以叫我小官儿。”

郁臻哦了一声,又问:“你没父母亲人吗?”

“没有。”

郁臻又哦了一声:“行吧,啥也没有,你也不肯去警察局,反正你现在的意思就是要赖上我了呗。”

阿柳没吭声。

算是默认了。

郁臻见他那死皮赖脸的样儿,又好气,又好笑。

可仔细一想,捡回去也不是什么坏事儿,顶多的是多张嘴多双筷子,他可以给自己干活儿,还可以看家,照顾墨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