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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我偷偷想过很多次,我可能会和他分开。

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刻,我竟痛得恨不得即刻死去。

没想到是这样的难过,我难受得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支撑下去了,真的没有力气了。

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不吃不喝,一动不动,到夜里起来,像个鬼魅一般在屋子里走动,客厅的小圆桌上摊着那叠白得刺目的文件,我刷刷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疾笔签下我的名字,用力很大,手又抖得厉害,笔尖几乎将那张纸戳烂。

我看了一眼未干的墨迹,将笔往桌上一丢,再痛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桌上还摆着我们的合照,我们很少拍照,除了在婚礼上摄影师拍的,就是在大马那一次,那是我们离开的那一日,gary的伙计替我们拍的,用了黑白色调,他穿一件亚麻格子衬衣,我微笑着站在他的身前,姿势并没有很亲密,但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纯净幸福味道。

这张照片我和家卓都很喜欢,所以我特地冲洗出来,连相框都是我一手设计,背面镌刻有我们的名字。

我拿起它狠狠往远处墙壁摔去,木质相框激烈撞击墙壁发出尖锐的一声巨响,然后是玻璃哗啦啦碎裂的声音,整个相框残破地掉落到地毯上,我看了一会,走过去蹲在地上,拨开碎玻璃,用力撕扯出那张照片。

用力地将我的笑容扯碎,碎玻璃割破了我的手指,血珠沁了出来。

那一刻,我心底锥心刺骨的痛楚竟然有些减轻。

不知为何,我竟对这份松懈深深着迷。

我恍惚拾起了一块碎片,割开了手腕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