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灰不会仅被来自身体的折辱摧毁,这一点孟淮明从不怀疑,燕灰所有的言论皆来自于自身可实践的范畴。
他们曾商讨过这个问题,基于校园暴力和女性危险事件频发,暴力者受到法律的自裁,而遭受暴力者往往同样会遭到第二轮的折磨,那来自于舆论和受害者有罪理论。
结论是搞错了前因后果。
顺序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提倡女孩子出门尽量不要穿着太清凉,不是因为她们穿的少,就遭到了觊觎,而是因为那些觊觎者敢、且总有隐性的理念在背后撑腰。
在他们和那些撑腰的理念面前,这就好比一场共犯。
一旦有这种想法的支持,他们就往往更加大胆。
好似有了同伙在助阵,他们想到的不是“这是犯罪”,而是因为“啊有那么多人认为她不应该穿那么少,她被我选中是活该,是不听话。”
舆论的结果是,女孩子们往往不敢,也不会去报警,而且如果只是摸了一下,揩了一把油,也是因为她太漂亮,不是因为自己本身行为的罪恶。
这一定数量的支持侥幸心理让因和果颠倒了过来,变成了:因为她们穿的少,所以要被盯上。但正确的顺序不应该是:因为盯人的犯罪存在,且是有隐性同伙的存在,所以为了自我防御,才要穿着适宜吗?
那时候他们在看一部讲相关话题的电影,孟淮明说:“可不是所有人都不清楚这一点,只是有人不承认,有人不自知。”
“那么怎样做才好?”
孟淮明问罢才觉得这是个范围过大的疑问了,但燕灰说:“在现有的局面下,对于受害者,基本的一点应该是,作为他的亲人爱人,应当看清这里面对错关系,进一步要陪着一起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