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些内容,谢良谦等人在红旗区谈判期间,杨东并没有想好。
这些内容,都是新加入的条款。
谢良谦闻言皱起眉头,仔细思索起来。
既然涉及到政治问题,当然双方要想办法解决掉。
他谢良谦提供的方案没有改变,也不需要改变,因为他觉得他的方案就是最合理,最完美的。
按照政府五年为一届的规矩,来签订合同,所以哪怕换了新的区长,也只能耐心等待五年之约达成,后续是否合作,就看是否支付损失费了。
至于拿出五个亿的损失费,说白了对于鹿华区无伤大雅,给也就给了。
他的这个条款,本身就是站在鹿华区的角度来考虑的,处处有利于鹿华区。
而杨东想要的是长期稳定的合同,所以提出了十年合同期限,另外每年需要签补充条款,是根据时局变动,来灵活合作,而非一成不变的。
至于损失费五个亿,红旗区完全可以接受。
只因红旗区几乎不可能是毁约的一方,因为他们远比鹿华区更需要这个合作,试问怎么会毁约?
即便是换了区长,也不会毁约的。
新来的区长也不是蠢货,不可能拆了这么好的合作方案,毁掉红旗区发展机遇。
但是为了防止极端情况,杨东需要在合同上面加盖市委市政府层面的公章,如此就算想毁约,也不可能毁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