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的一声,那杆长矛一下刺穿了麋鹿的脖子,麋鹿顿时栽倒在地,蹬了几下腿便不再动弹。
沈铮见大汉掷出长矛的地方,距离麋鹿大约有三十几米,那个大汉却能单凭臂力如此精准的一击必杀,就知道此人定有不错的武道修为。
而在这个地方出没武道中人,十有八九就是金家的人。
随后,便见那三个大汉牵着猎狗来到那头倒在地上的麋鹿面前,那名投掷长毛的大汉俯身拔掉麋鹿脖子上的长矛,然后用一个牛皮袋子接住麋鹿伤口上流出的鹿血。
接了一会儿,那个大汉仰头把牛皮袋里的鹿血一饮而尽,然后擦了擦嘴上的血迹,又把牛皮袋子交给另外一个大汉。
那个大汉同样接了一些鹿血喝掉,然后把牛皮袋子交给下一个大汉。
就这样,三个大汉轮流饮用鹿血,直到麋鹿的伤口再也流不出血来为止。
“本来我是打算把这鹿活着捉回去的,没想到这畜生跑的倒快。”一名大汉一边俯身把鹿的尸体扛起来,一边对同伴说道。
“捉回去有什么好。另外一名大汉说道:“捉回去这些鹿血可就不是咱三个人的了。”
“这种成年麋鹿的鹿血,对我们的修为可大有裨益。”
“说的也是。”那个扛着麋鹿的人说道:“现在族里的竞争越来越厉害,听说本来定在三个月后的枭卒选拔赛,改在一个月以后了。”
“我们几个得抓紧时间修炼了,只有被选成枭卒,我们才有可能随族长征战中原。”
“枭卒选拔赛提前了,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大业要提前实施了?”另一个大汉问道。
“这是族长和议事长们的事情,咱们可说不好。”那个扛着麋鹿的大汉说道。
沈铮不远不近的跟在三个大汉身后,见那人把麋鹿扔在一架雪橇之上,而雪橇上早就放满了其他猎物。
“今天就到这儿吧。”那个大汉召唤两个同伴道:“咱们回去吧。”
说着便把那架雪橇套在那两条猎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