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头举起酒碗碰了一下,放到嘴边抿一口。
伴随着火辣辣的白酒从嗓子落入肚子,两人吐出一口酒气,夹起一块鱼肉放进嘴里。
这条鱼的鱼刺已经被炖酥了,就算是一不小心吃进嘴,只要嚼两下,都可以嚼碎。
“这鱼真不错,孩子的手艺好啊!”
老韩头又开始了。
沈国平回到家,也不是空手,手里拎着一只兔子。
把兔子交给父亲沈连宝处理,他自己躺在西屋休息。
用叶淑玲的话说,大儿子打猎有功,做饭还是让他们来。
为人父母,正值壮年,总不能整天要大儿子伺候吧!
晚饭吃的猪肉炖兔肉,不得不说,跟五花肉一起炖的兔子肉别有一番滋味,比跟野鸡肉一起炖更香。
主要是野鸡比较瘦,不像家养的鸡那么肥,没有多少油水,香味上差了不止一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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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天的寒假在过完年后,很快便消耗殆尽,沈国威明天就要开始新的学期。
“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公社。”
“哥,你去公社干啥?”沈国威好奇问道。
“这不是挺长时间没去了吗,我打算去收购站和供销社溜达溜达,看看有没有啥新鲜东西卖。”
“哦!”沈国威还以为大哥要送自己去上学,没想到竟然是顺路跟自己走而已,这让他有点失望。
“哈哈,明天我先送你去上学,然后再去供销社,行不?”
公社的中学沈国平自从去年没有考上高中后,便再也没有去过。
他不去并不是像其他人想的那样,好像中学是他的伤心地一样,不可触碰,实际上,是沈国平觉得自己才毕业半年多,去学校干啥?也没个同学在,至于那些老师,他们估计也不想看到自己这个没啥出息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