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说让你做什么都行吗?”萧月兰指着一张书桌上的笔墨纸砚道:“那我现在要你把之前你送给我的《清平调》和《洛神赋》亲手写下来送给我。”
“我亲手写?”
看着书桌上的写字工具,凌云嘴角一阵抽搐。
“对呀。”萧月兰在将宣纸铺平在桌上的毛毡上,指了指桌前的凳子道,“愣着干嘛?快坐,我为你磨墨。”
凌云坐在书桌前,看着面前铺平的宣纸以及身旁正在磨墨的萧月兰有些无措。
最后硬着头皮在对方期待的眼神当中缓缓地拿起了毛笔。
他用毛笔沾了点墨水,开始在宣纸中书写《清平调》和上次选中的那一段《洛神赋》。
两首加起来不过两百来个字,但他却花了大半个小时才写完。
萧月兰全程面无表情、一声不吭的站在他旁边静静的看着。
写完最后一个字,凌云将手中的毛笔放回笔架上,抬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微微冒出汗珠,最后松了口气。
总算完成了。
看着自己面前的“杰作”,凌云心中有些不满意。
前世,在他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时,他父亲为了他那个暑假有事可做,特意把他扔给了他一个开书法培训机构的叔叔那里学了两个月的毛笔书法。
一整个暑假他过得那叫一个苦啊,每天两眼一睁就是提笔写字,每天至少要练五个小时。
就这样,他练了两个月的时间,最终成功的练会了隶书中的曹全碑和楷书中的多宝塔碑。
在之后的几年里,他除了过年写对联以外,其他时间都不会去动毛笔了。
上大学后更是,连毛笔都没摸过了,现在手都生疏了(作者亲身经历,读者请勿模仿)。
如今,没想到在一个小小试炼当中,他还能再次举起他两个月功力的毛笔,真是有些造化弄人。
萧月兰见他停下了笔,也终于忍不住了。
她眼神古怪的看了看桌上的两张宣纸,又看了看坐着的凌云,道:“小云,你的文采举世无双,但书法造诣……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萧月兰说的很委婉,但凌云还是听出了她话语中的意思。
他倒是没有狡辩。
本来只就练了两个月的时间的毛笔,而且还好几年没提过笔了,能完整写出来就不错了。
凌云摊了摊手,无奈道:“人无完人,而且你知道的,我从小就是孤儿,哪有那个条件练字,
你要是觉得不好看就自己再抄写一遍就行了。”
萧月兰收起了墨水已干的两张宣纸,认真的摇了摇头,“我不需要你写多好,只要是你写的我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