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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情况的路人,看着这样子的情况,还以为是一对小情侣吵架,又好像是良家妇男被欺负了一样。

“你烦不烦呀,赶紧快点儿拿出来,拿出来赶紧把你送到警局去,我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和你在这耗着。”

程新月看着这个男人的样子,好像自己把她怎么了一样,虽然说事实上确实是自己把他打了一顿,让他站都站不起来,不过他也确实是罪有应得呀。

自己一个大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而且更甚至于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抢了人家女孩子的包。

是个人都忍不了,而且这完全不像是一个大男人会做的事情。

程新月完全理解不了这种人的想法,明明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通过更多种的方式去养活自己。

条条大路通罗马,而且三百六十行,这么多行,他为什么就选择了这一行呢?

程新月心里面最看不惯这种人了,他觉得作为一个好手好脚的人,你完全不能够养活自己,非得要靠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来养活自己,这让人非常瞧不起。

而且更别说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他们都会学习一技之长,然后用自己的技能去尽力养活自己,不让别人感到拖累。

那些身体有残疾的人都可以活的好好的,在这个世界上感受着周围人对自己的善意,而自己将所有的温暖也传递出去。

可这种人怎么能够做这种事情呢?

程新月完全理解不了,他觉得这种人就是心里面有疾病,已经变态了,懒惰到了极致,只想着通过一些不入流的手段来养自己。

程新月撇了一眼这个男人,然后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他心里面真的很瞧不起这个人,所以也就表现了出来不想压抑在自己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