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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秒钟后,他忽然清醒:谁求见?!

洪禄返回殿中,紧接着一位身形清瘦的青年男子跟着进来。单说瞥见的那半张脸,也称得上面如冠玉。但周珣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他满头的白发与眼上蒙的白布。

与他过于白皙的皮肤几乎融为一体,甚至唇间都没什么血色。

周珣感叹:他真的好白啊,我死了三天都没这么白,还长得像一个精致的瓷娃娃一样。

他很少用精致来形容一个男子,但白宁深往那一站,既易碎又精致,仿佛天地都能为止寂静。

这要是放到现代,他那半张脸都够吊打大半个娱乐圈了,还有那些流量明星们什么事。

他把正在看书的萧以谙薅过来:“他的头发怎么是银白色的?”

萧以谙指尖划过书页,“据说是天生。”

“据说?”

他调整一下身体,让自己在懒人沙发上窝的更舒服些,“从一开始他声名鹊起的时候,就已经是一头白发。”

“那他现在多大了?”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二十六。”

周珣佩服:“那么年轻就出名了?”

“他原本只是一个江湖术士,无父无母,四处浪迹,靠替人算命而活,但他算命总是格外准确。”萧以谙耐心解释:“朕的父皇年老垂暮,偏信道士术法一类,便特诏他入宫,得了圣心,后入钦天监。那年,他虚岁十八。”

十八岁就有了编制?周珣羡慕死了。

他扫过那条白布,不明所以的问萧以谙:“他……眼睛看不见?”

萧以谙:“嗯。”他又翻过一页,想了想还是补充道:“不算,原本是能正常视物的,只不过他的眼睛是粉色的,先天病症,而且一直在恶化,大多数时间都会蒙上布条,或者借布条减弱光线,避免过度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