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听、这么悦耳,但李非不敢再越雷池,再动手动脚,他怕叫殷莫愁看不起他。
此刻已经足够。
杀戮是她的一面,可爱也是。
肚子饿了,毫不讲究,腮帮子鼓鼓的,像只专心啃果子的小松鼠。这样一个鲜活、懒洋洋的女孩模样,足以让李非心情荡漾。
她哪是不太爱吃鱼,她是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美食最讲究的是一个“鲜”,但经过行刺案,她在殷府的起居早被严防死守,规格堪比皇宫大内,一道菜从出锅到嘴边要经过层层检验,早已失去好味道。
天色是这么亮,云儿是这么悠哉,李非本不该再去瞧人家脚的,忍不住,偷偷瞄了几眼。
殷莫愁饱了,开始穿靴子,抬头正好对上一个痴汉的目光。
李非脸又红了,张嘴就来一句:“我刚才一直在研究你的皮靴!”只见他摸了摸下巴,一本正经地继续装:“我仔细看了,你这长靴穿脱方便,造型简单大方,我是在考虑,同福号也制作一批这样的,一定大受欢迎吧!”
“你眼光不错!这是军靴哦!”
殷莫愁真的好傻,她信了李非的鬼话。
“此靴轻软,适合长途行军,又兼具保暖,在北方好使,我让兵备厂造样子多制了几十双,手底下每个将军的都有。有次陛下看见,还跟我讨呢。”
“你给吗?”
“没,京城又没北方冷,我说这靴子是要给上前线的将领。陛下要,自己找内务府去订制,我可以将设计样纸给内务府。”
“是、是你设计的?”李非惊讶。
“不是我还有谁!”
殷莫愁有点骄傲,原来她不仅精通兵器设计,连军靴这种后勤战备都有涉猎。